根据行政会研究决定,为了让学生有更多时间思考、消化、整理和完成作业,培养主动学习的习惯,转变学习方式,促进各科均衡全面发展,加强晚自习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严控作业量,科学布置作业。
布置课后作业坚持“适量、精准”的原则,科学布置课后作业,控制作业量,严禁布置占时长、惩罚性作业,尽量减少学生课后作业。本项责任人是科任教师。
二、晚自习禁止集体讲课,保证良好学习环境,合理分配学科时间。
周一到周五晚自习严禁集体讲课,只能用于学生复习消化、完成作业、预习新内容和个别辅导。本项责任人是科任教师。
班主任负责协调各学科,根据学科性质,合理分配晚自习时间,保证学生每个学科都有时间用于消化知识、完成作业和个别辅导,协调各科作业量。本项责任人是班主任。
安排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期间布置好本学科任务、监督学生认真完成本学科任务、监督学生认真完成其他学科任务,保证教室有良好的纪律和学习环境。晚自习期间,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严禁教师长时间离开教室或在过道闲聊,严禁只备课不管学生。每节晚自习走下讲台巡查课堂至少3次。本项责任人是科任教师。
高一年级成都七中网班由于回放录播等原因,对晚自习集体讲课不作规定。
三、检查考核
(一)晚自习禁止集体讲课检查。
学校领导、行政、年级主任、教学巡查人员进行巡查。第一次检查到晚自习集体讲课的,当面口头反馈,督促纠正;第二次起检查到晚自习集体讲课的,扣50元/次。
(二)晚自习纪律和学习状态检查。
学校领导、行政、年级主任、教学巡查人员进行巡查。检查到晚自习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长时间离开教室、在过道闲聊、自习纪律混乱或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第一次查到的,当面口头反馈、督促纠正;第二次查到的,记入教学巡查。课堂纪律严重混乱的,视为教学事故。
(三)晚自习时间分配检查。
年级组、教导处不定时与教师、学生交流沟通了解晚自习时间分配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检查情况,不按规定的督促纠正,并持续跟踪纠正情况,以防反弹。
第二次起检查到晚自习时间未分配的纳入德育处的班主任班考核扣分项,教导处持续检查直到整改完成。
(四)作业量控制检查。
年级组、教导处不定时与学生交流沟通了解作业量布置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反馈检查情况,不按规定的督促纠正,并持续跟踪纠正情况,以防反弹。
第二次起检查到某科作业量太大的,年级组、教导处与科任老师交流督促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纳入教师个人教学常规扣分项。
教导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