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凉山州示范性普通高中——木里藏族自治县中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教学与研究 -> 管理制度
木里中学(高中部)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试行)
2024-04-01 11:02:00 作者: 教导处

为了规范高中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确保教学资料的科学选择与合理使用,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2005〕2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高中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一、征订范围

1、教辅资料征订:教辅资料包括教学配套学案、习题集、英语听力、英语周报、语文周报、同步试卷、高三复习资料、假期作业等辅助学习资料。根据学科课程设置和学生学习需求,各年级的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求,自主选择适合的辅助资料。

2、电子辅助资源征订:涉及全校性的电子辅助资源征订,根据实际需求,教导处酝酿,报行政会讨论,党组会研究是否使用。

二、征订程序

1、公布目录。每学年末,教导处转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通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目录,研究下学年或下学期拟使用的教辅资料。

2、研究需求。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在教研会上集体研究下学年或下学期拟使用的教辅资料,研究结果在备课组集体备课记录本上体现。非毕业年级,一般在学年初确定后本学年内不再更换资料;毕业年级,考虑到一轮二轮复习实际需求,学年内可更换资料。

3、征订申请。教导处制作教辅资料使用申请单,申请单上体现年级、学科、资料名称、出版社、数量。备课组长填写教辅资料征订申请单,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教导处主任依次签字,最后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非毕业年级资料原则上从新华文轩公司征订,新华文轩公司没有的,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可从其他渠道征订。教辅资料价格,从学校和新华文轩谈判结果。

毕业年级资料征订渠道为国内正规出版商,坚持需求为先、价格从低、质量从优的原则。教辅资料价格,以学校和资料出版社或代理商谈判结果为准。

校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年级主任、出版社(或代理人)参加资料征订询价谈判会议。资料征订谈判结果要在行政会上讨论,然后报党组会研究确定。

4、资料征订:教导处根据审批研究结果订购资料。

三、管理要求

1、合理征订:教师和学生在征订时应根据自身学习和教学需求,选择适合辅助资料。同时,应充分考虑费用,坚持需求为先、价格从低、质量从优的原则,避免浪费和重复征订。

2、信息公开:学校应及时公示征订信息和结果,保障征订工作的公开透明。同时,学校应向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征订咨询和指导。

3、党风廉政:全校教师签订清廉学校责任书。资料征订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涉嫌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资料使用费用要在行政会上通报,按照学校规定费用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木里中学教导处

202441

附件:教辅资料订购申请表.docx